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将推动执法司法协同和警务服务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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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将推动执法司法协同和警务服务通办
2022-09-15 16:37:00
9月15日下午,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新闻发布会上,由沪苏浙两省一市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对外发布。《政策措施》提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法司法协同和警务服务通办。
  执法司法协同方面,沪苏浙两省一市将加强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渔业渔政等领域执法合作,推动禁渔区、禁渔期设定,禁捕工具、禁捕方法认定等相关标准规范的协调统一。开展跨域毗邻地区流动性违法行为共同管辖试点,探索建立示范区跨省毗邻地区共同管辖执法协作机制。统一组建示范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库、建立教育培训资源共享机制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质量评价标准。实行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互认。
  警务服务通办方面,沪苏浙两省一市将在重大110接处警、突发事件处置中,按照“可达性”原则,建立联勤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实行先期到场和协同处置。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还将试点推行悬挂示范区任一地号牌且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省际毗邻区域涉及街道、镇临时通行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通行便利。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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