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券商分类评价启动!扣分、加分项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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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券商分类评价启动!扣分、加分项明确
2023-06-14 17:46:00
6月14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多家券商处获悉,监管日前启动2023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据悉,监管要求各券商切实做好自评工作,填报《2023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底稿》,并于6月中下旬上报自评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各券商须在评价工作底稿中如实标注评价期内因反洗钱等问题被其他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处罚类型及金额、受罚对象名称、受罚时间、事由、发文单位名称、文号等。此外,券商2021年和2022年薪酬发放情况亦须如实备注。
过去两年薪酬发放情况须备注
  总得来看,扣分项主要包括公司被采取措施、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存在一定问题且未被采取监管措施、评价期外公司被采取措施等;加分项主要包括主要风控指标持续达标,风险覆盖率、净资本评价指标,并表管理等符合要求,业务发展状况评价,社会责任专项评价,服务新三板改革专项评价以及服务民企纾困、支持民企发展情况等。
  记者注意到,在《证券公司扣分项自评》中,券商须备注公司2021年和2022年员工及高管薪酬发放情况。具体而言,券商须分别填写2021、2022年度薪酬发放总额、年度平均员工人数(期初、期末平均值),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总额、高级管理人员平均人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最高值。薪酬发放总额统计口径为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本期已支付薪酬现金流出(均为税前值)。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总额为归属本年计提并发放的薪酬,以及往年延期支付的薪酬两部分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此外,券商还须备注全部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出资的股票质押融出资金规模,全部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出资的股票质押违约规模以及境外子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和2021年末净资产。
2022年分类评价结果并未公开披露
  根据今年《证券公司扣分项自评》中的扣分项明细,“按规定使用分类评价结果”赫然在列。此前监管一直强调,分类结果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记者注意到,2022年券商分类评价结果并未公开披露,而是由辖区证监局进行“一对一”通知。业内人士分析,监管一直有“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的要求,此次从公开披露转为“私下告知”或进一步规范券商对分类评价结果的使用用途。此外,鉴于监管当前对券商的分类管理,除分类评级之外,还有白名单制度,故而有市场人士猜测监管或酝酿用白名单制度替代分类评级。回溯历史,券商分类评价结果自2010年起公开发布,一直持续到2021年。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其中,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因发生重大风险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
  券商研报指出,评价结果一定程度上影响券商创新业务开展。分类评价结果将会对券商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及监管检查频率、创新业务资质、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比例等方面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券商整体经营业绩。
  根据监管早前披露的2021年券商分类评价结果,AA级15家,A级券商35家,BBB级券商18家,BB级券商16家,B级券商5家,CCC级券商11家,CC、C、D级各1家。2021年获评A类AA级的15家券商分别是:安信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华泰证券、平安证券、申万宏源兴业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金公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排名不分先后)。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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